7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带队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陈伯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参加。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建设镇万鑫奶牛专业合作社、桥头玉其火参果种植现场、龙潭镇旭水河玉米专业合作社、龙潭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陈伯淤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汇报。
据悉,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9个(含3个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金2.4049亿元,其中:畜牧业55个,水产业11个,种植业46个,其他服务业7个。区级以上示范社62个,其中:区级示范社30个,市级示范社23个,省级示范社7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
林勇主任对全区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一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二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专业合作社要有谋长远发展的理念,在思想上树立依法依规发展意识,把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区人大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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