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区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监察合力;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察部门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效能行政、廉洁从政;要依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察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法治政府。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研究处理,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办理的情况,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
附件: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4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走访了区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镇、莲花镇,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成佳镇政府等单位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查阅了部分行政处罚卷宗,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监察法》修订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切实履行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职能,依法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阳光政务等工作,保证了《行政监察法》在我区的正确贯彻实施,为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法治政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行政监察法》作为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清理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强化行政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效力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督治理力度,围绕 “两化互动”“五个自贡”“四个贡井”建设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和执法检查,纠正征地拆迁、土地补偿、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等问题50余起,清理“小金库”8个,提出整改建议80余条,推进了依法行政。
(二)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区政府建立了《贡井区效能问责工作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了效能问责管理台帐,加强了对各行政单位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区重大项目实施、民生工程及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治理庸懒散浮拖等肃纪提效监督督查,督促各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公务人员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区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廉政监察,推进廉洁从政。区政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对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的党纪政纪教育,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纪律;强化行风监管,重视“行风热线”,受理群众投诉,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纠正公务人员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等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加强阳光政务,规范从政行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区、镇、村政务(事务)公开实现100%。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点和电子监察点实现与省市联网,全区电子监察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承诺办理时限,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区、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五)加强执纪问责,维护法律尊严。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监察工作,积极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区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上级监察机关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的落实,狠抓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了“9+3”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查办信访举报件和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较好地维护了纪律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换届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25件,查办114件,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18起,处理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走访座谈发现,少数乡镇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个别干部群众对《行政监察法》的内容还不够了解,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行政监察工作的氛围还不浓。
(二)行政监察职能发挥不够。对全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公务人员慢作为、不作为的监督检查,存在监察不够到位现象,抓典型,防腐败,源头治理力度不够。
(三)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待加强,运用法定职能和手段处理行政行为中存在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建议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监察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变新方式,展示新作为,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政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监察合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察对象,注重监察实效,加大对《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搭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监察工作的平台,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察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发挥纪律的约束作用。要主动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抓好执法监察,以严格的纪律和工作程序规范监察活动,保证监察人员尽职守法、廉洁勤政。要主动围绕作风建设抓好效能监察,完善效能监察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落实政策不力、行政不作为、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增强责任意识。要主动围绕从严治党治政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严明行政纪律,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抓好典型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增强行政监察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察水平。加强对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对基层监察干部的联系指导,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行政监察队伍,为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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