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勇、李建伟、王德宗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邹传红、副区长刘杰,区政协副主席邓晓艾,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言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城市维护费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自贡市贡井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贡井区城市维护费2015年收支计划的决议》。会议书面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许可公安局机关对区人大代表陈家兴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补选王绍文为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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