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3月1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言福所作的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请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办理,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办理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
审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法制区建设的目标,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加强自身建设,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审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警对案件管理职能的认识不够到位,案件管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规范办案和案件管理工作协同配合的有效机制还不完善。
今后的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发挥案件管理监督职能作用。一要加强对案件规范管理重要性、案件办理流程和监督工作方式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二要通过多种途径,适时公开信息,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公信力;三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四要“以案说法”加大警示教育,减少社会违法犯罪,增强案件规范化管理及监督职能的实效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要切实增强干警对案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理念,适应司法工作的新常态。要切实加强案件管理队伍建设,以提高案件监督管理专业化水平为目标,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管理知识、责任心强、熟悉检察业务工作、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案管队伍,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探索完善案件管理的有效机制,规范办案行为。一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对案管工作的指导,按照统一要求运行管理。二要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业务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各部门互通互补互动的良好局面。三要不断探索案件管理的有效方法。公检法司等部门应不断完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案管工作合力。四要加大办案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增强质量评查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办案质量,使所办案件能经得起检验,杜绝冤假错案发生,营造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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