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30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晓明所作的侦查监督专项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侦查监督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法制区建设的目标,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现转达给你们,请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4年10月31日前书面回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对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酌情适时公开侦查监督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侦查监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不断探索完善监督与配合的有效机制。公检法司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监督与配合的认识,建立完善沟通制度,畅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相互配合,做到沟通制度化、经常化。同时,推进个案监督向层面监督、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小监督”向“大格局”的转变,增强“大监督”工作合力,形成侦查监督大格局,提高监督效果。
三、着力侦查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手段。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节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扎实做好 “新法”与 “旧法” 的衔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行为,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严格自侦案件的监督工作,切实依法办案。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清正廉洁,依法办案,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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