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勇的提请,自贡市贡井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
任命:
陈万昆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 君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朝权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维府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国明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冉启红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童利群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应福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开明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清德为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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