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院长 罗 勇
(2013年9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贡井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2012年以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争创“两个一流”、“打造公信法院”工作目标,服务“四个贡井”和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努力工作。
一、刑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贡井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4名,其中庭长1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各1名、书记员1名,均为法律本科学历。
2012年全庭收案共计105件159人(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件9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6件22人,侵犯财产犯罪58件94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件24人,贪污贿赂犯罪5件5人),结案105件159人,结案率100%。收案较2011年同期(78件122人)增加27件37人,案件数上升34.6%,犯罪人数上升30.3%。当庭宣判92件,当庭宣判率为87.6%。适用普通程序审结6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刑事附带民事3件5人均调解结案,涉案金额8.1万元均全部履行,调解率、履行率均为100%。
2013年上半年全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件75人(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件11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1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6件6人,侵犯财产犯罪26件4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件17人),收案较去年同期增加4件(去年同期44件72人),收案上升9%,犯罪人数增加4%。结案41件60人,结案率为85%。结案41件均为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为100%。组成合议庭审理14件,人民陪审员参审14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
2012年至今,刑事案件审理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超期羁押情况发生,案件质量得到上级院的肯定,全市排名位居前列。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近年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自觉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多做积极努力。去年,我院主动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员旁听刑事审判“公开示范庭”两次,并举行了旁听人员座谈会,参加旁听“公开示范庭”的各代表、委员在肯定“公开示范庭”形式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大的有力监督,确保了刑事审判质量,提高了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同时在工作中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对人大交办的事项,一律由专人从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
(二)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与依法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刑事审判在突出威慑效应的同时,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特殊预防功能,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毒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犯罪以及惯窃、交通肇事逃逸、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刑事犯罪。如对被告人李波犯抢劫、强奸、非法拘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被告人潘晋兵为首纠集郭强等12人入室抢劫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一个月。自2012年来,共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我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立“打击和保护并重”的刑事司法理念,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适用非监禁刑,以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所受伤害,鼓励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并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情况及被害人的谅解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通过灵活运用和解工作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去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件5人,均调解结案,全部履行,调解率、履行率均为100%。
(三)继续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着力抓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贡井法院刑事审判庭是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多年来,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积极探索改进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多年来,少年法庭法官一直保持院校合作的优良传统,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讲及教育工作。同时,针对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新规定,按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不公开审理,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并引进圆桌审理,打造人性化审判环境等一些列的举措,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权益及身心健康。积极探索建立将民意引入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在审理被告人潘某为首纠集郭某等12人(其中9人系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过程中,我院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并将征求的意见作为合议庭定罪量刑的参考意见,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意,自贡电视台以《阳光与少年同行》做了专题报道。去年,我院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延伸帮教实施意见》,并与检、公、司联合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确保未成年人犯罪就业、学习不受影响。今年,我院又与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起诉、分案受理实施办法》,预防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造成更大负面影响。2012年,我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5件16人,分别占比4%与10%。今年上半年仅为1件1人,仅占结案数的2%。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案件质效,确保案件质量
贡井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的刑事法官队伍。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配套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为及时准确的理解和执行,我院有计划地多次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前往厦门、成都等多地参加业务培训、专题调研等活动,院内也定期开展“非法证据排除”、“新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等刑事审判实务专题讨论和讲座,全面落实贯彻新法的实施,切实提高刑事法官正确适用刑事法律和政策、驾驭庭审、依法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配套司法解释的贯彻和实施。通过半年的实践,全院无违反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出现。同时在庭室内部健全并落实案件质效管理制度、刑事案件庭内定期研讨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切实提高刑事审判案件质量,自2012年至今,全庭无发回、改判、超期羁押案件,案件质效一直位居全院前列,2012年刑庭被表彰为全院“先进集体”。
(五)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以贡井区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活动为载体,坚持“打防结合,重在治本”,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一是开展法制宣传,除建立院校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外,抓住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6.26国际禁毒日”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打击效果,震慑犯罪分子。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的衔接,对依法判处刑罚适用缓刑犯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情况,防止被判处非监禁刑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近两年,我院的缓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三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深入研究分析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多发犯罪的成因、特点、动向,及时解决在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四是积极参与区里各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搞好配合,适时开展各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的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
(一)刑事审判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刑事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目前刑庭审判力量还明显不足,与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不适应。
(二)刑事审判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一些传统犯罪也有新的变化,法官的综合素质与迅速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我院将继续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要求报送的案件审理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通过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定期听取廉政监督员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监督作用。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共同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二)严格执行法律和相关刑事政策,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坚持罪刑法定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等刑法原则,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定程序,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坚持公正第一、注重效率原则,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深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刑事和解已被确定为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是否促进社会和谐是评判和检验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在从严把握和解范围、严格履行和解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着眼于提高和解协议的实际履行效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此外,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解技巧及语言艺术方面的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自身优势,配合法官共同化解纠纷。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文明司法。深入学习习总书记有关“中国梦”的科学论述,不断提高刑事法官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过程,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形象建设,严格自律、严守纪律,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廉洁、公正、有独立思考习惯、有较强司法能力的刑事法官队伍。
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贡井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编辑:admin_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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