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30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晓明检察长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切实强化检察室自身建设,积极发挥检察室“加强基层法律监督,协助查办职务犯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职能作用,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现转达给你们,请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3年10月31日前书面函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进一步深化对乡镇检察室建设的认识,积极探索研究有效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检察室建设的意义、目的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职能职责,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检察室工作的方式方法,发挥好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作用。要把检察室作为锻炼干警的工作平台,选配和培养好检察室人员,使干警在一线实践工作中提升能力水平,促进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提高,更好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二、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立乡镇检察室的意义、目的、职能职责、服务内容,以及检察室在履行职能职责、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群众的情况,不断提高乡镇检察室的知晓度。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装备建设等的支持,为检察室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自贡市贡井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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