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及各委室到基层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要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选好课题,改进方式,多到基层一线、多到群众中、多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听取意见,掌握实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控制规模,轻车简从,不安排人员迎送,确需召开的座谈会应控制在2小时内。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委室应在当月底前提出下月视察等活动方案,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送常委会主任审定。
二、精简会议活动
依法召开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会议,能通过文件、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充分准备,简化程序,讲实话,开短会,会议时间原则控制在2小时以内。未经区委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等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
国家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现行文件已有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上级发文没有要求贯彻的,一律不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会前或会上已发的,不再重复发文;通过电话、传真能解决问题的,不发文,可以直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搞文来文往;对缺乏实质内容、参考价值不高的信息不予编发。提倡行短文,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
四、密切联系群众
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及人大机关干部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所联系的企业、乡镇、村及群众的联系,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切实为基层解难事、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督促落实分管领域的信访和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厉行勤俭节约等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各类会议活动一律不设背景板、不摆花草水果。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和车辆管理、办公用品购置、效能问责等方面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不得违反规定请客送礼,不得接受公务宴请和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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