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区医疗保障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咨询电话,来电的是一名贡井区参保人员肖某,他在电话里告知工作人员他近期从国外乘飞机抵达西安,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陕西第八医院隔离治疗,想咨询医保报销政策。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为了让肖某异地就医时能及时顺利享受到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相关待遇,贡井区医疗保障局积极作为,第一时间查询肖某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经核实为正常状态后,向参保患者详细解释了新冠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当天下午,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张伟平还带队会同筱溪街道办事处,上门为患者家属宣传国家政策。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患者及家属均表示患者会安心在异地配合治疗及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对党和政府为新冠患者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表示由衷感谢。
据悉,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的相关要求,对确诊为新冠患者的医保参保人员实施免费就医治疗,出院时个人不承担医疗费用。医保系统不进行联网结算,国家实行线下结算,由就医地医院将医疗费用情况汇总逐级上报至国家医保局,统一由国家医保局清算。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程洁)
编辑:周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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