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井讲堂系列主题节目“时空法宣”之民法典第六集继承权编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
主要内容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我们一起看一下下面的这个案例,在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并存的情况下,哪个效力优先?
小王的父亲因病去世,他主张应按照法律规定与亲弟弟平分遗产,但是弟弟却以遗嘱里表明由他一人继承所有遗产为由拒绝哥哥的要求,此时村委会拿了一份与王老先生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并提出村委会按照协议已经履行对老王的生养死葬义务,老王的遗产将由村委会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这样规定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法律予以尊重和完善。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对生前的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义务,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应当让其按照协议优先取得遗产。
本次节目由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宣传部、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主办。
编辑:周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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