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井讲堂系列主题节目“时空法宣”之民法典第四集人格权编
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编撰的亮点和创新之一。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主要内容
(一)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根据民法典的人格权编,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以下案例,哪些信息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王先生想要出售一套房子,在与买家谈妥后,因为不放心买家的财务情况想要去银行查询这名买家的银行流水,银行断然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并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因为银行流水属于客户的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是无权查询并公开的。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个人信息处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变,个人信息被侵害的风险越来越高。实践中,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十分严重,民法典针对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作出较为细致的规定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次节目由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宣传部、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主办。
编辑:周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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