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贡井区打击非法捕捞和禁渔期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天然河道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修复。9月24日,钓鱼爱好者陶元生先生在旭水河贡井中桥段钓到一条金色大鲵。据陶先生介绍,平日里他经常在中桥一段钓鱼,24日上午11时钓到一条奇怪的鱼,凭他直觉是一条“娃娃鱼”,便立即拨打了110求助。
在我区禁渔、退捕联动执法机制作用下,区公安部门及时通知了渔政执法机构将此条大鲵接受,再转交区农业农村局高级水产工程师进行专业鉴定,经鉴定确认该大鲵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生)大鲵。
9月24日下午5时,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贡井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农口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在旭水河重滩河段将金色大鲵进行了放生。
编辑:刘丽媛
0